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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东北商会荣获云南省“四好”商会荣誉称号

       2021年8月13日,云南省工商联合会云联通(2021)36号关于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(总商会)关于认定全省“四好”商会的通知精神,云南省东北商会深入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扎实推进以“政治引领好、队伍建设好、服务发展好、自律规范好”为主要内容的云南省“四好”商会建设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根据《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(总商会)优秀会员认定办法》,经商会自查、自评,州(市)工商联推荐、省工商联评审、省工商联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,现认定云南省东北商会为云南省“四好”商会。

       此次申报云南省“四好”商会的评定工作,商会会长王忠武高度重视,亲自部署、落实、创建“四好”商会实施方案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
       通过申报“四好”商会,云南省东北商会将以此次评定为起点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战略定力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、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聚焦商会高质量发展,强化服务会员,统筹推进项目建设,强创新、调结构、促改革、抓管理,防风险,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一流商会,为商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同时,商会十分珍惜此次荣誉称号,定会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为开创云南省东北商会新局面再创佳绩。